4.1 涉及预约、安排服务的,自被服务人提出需求、确认并由本公司完成预约安排时起,即使因被服
务人原因没有前往接受有关的服务,也视为已完成预约、安排服务。若因被服务人在就诊时无法提供有效
证件或证件信息与预约时提供的不符,造成就诊不成功,也视预约、安排服务已完成。特殊情况下,可能
会发生“部分专家因医疗机构安排临时停诊”的情况,此时本公司会征求被服务人的意见,协调当天同科
室其他专家接诊或延期到原定专家的其他出诊日就诊。
4.2 本公司会按本服务合同为被服务人提供服务,但受限于医疗服务资源等各种因素,可能会对服务
产生影响,届时本公司会就此予以解释、说明,敬请理解。
4.3 本服务由本公司委托第三方服务商为您提供。本公司及第三方服务商审慎地选择医疗服务提供者并
向被服务人进行推荐,但并无权力担保任何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若您与医疗机构、第三方服务商因服务
而产生任何纠纷,本公司会尽力协调解决,但不因此负任何法律责任。
4.4 本公司及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仅为咨询或协助安排服务,第三方服务商不承担任何问诊、检查检验、
药品等诊治有关的医疗服务以及与医疗损害赔偿有关的法律服务。
4.5 在提供服务时,如本公司查明正在申请或享受服务者不具符合被服务人的资格,本公司有权立即
拒绝提供本服务并保留追偿的权利。
4.6 本公司尊重并保护您的隐私权,未经您许可本公司不会将任何与您相关的信息泄露给无关的第三
方。为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本公司及第三方服务商可能会就您申请的服务向您询问姓名、性别、电话号
码、地址、健康状况、医疗情况等信息,请予以配合。
未按要求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导致服务人无法提供服务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终止提
供服务。
由于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不能反映服务当时有关情况的相关资料,而导致服务发
生缺失偏差或延误,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7 在下述情况下的信息披露,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1)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公司披露您个人资料时,本公司将依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
全之目的提供您的个人资料。
(2)由于您将个人信息告知他人,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
网络正常经营之不可抗力而造成您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本公司根据您的服务申请,在协调服务商或其他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您提供本服务时将在必须披露的
范围内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披露。
4.8 对于本公司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各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政策、自然灾害、罢工或骚乱、物
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本公司延
误或未能履行本服务的,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4.9 本公司有权调整服务机构或具体服务内容,也有权终止提供服务。
第五条 常见问答
Q:接受健康服务需要另行付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