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
6 号)所列伤残项目的,我们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
定的给付比例乘以约定的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意外伤残保险金额给付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意外伤残保险金。如
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意
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该次意外事故导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可领取较严重项目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意外伤残保险金
的,我们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意外伤残保险金(投保前已有或因责
任免除事项所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所列的伤残,视为已给付寒暑假及法定
节假日意外伤残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被保险人的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被保险人的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意外
伤残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意外伤残保险金额时,对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
责任终止。
5.校园内意外身故保险金(可选)
被保险人在其就读学校的校园内(8.4)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
我们按其校园内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校园内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其就读学校的校园内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
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 号)所列伤残项
目的,我们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
以约定的校园内意外伤残保险金额给付校园内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校园内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该次意外事故导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可领取较严重项目校园内意外伤残保险金的,我们按较
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校园内意外伤残保险金(投保前已有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人身保险
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所列的伤残,视为已给付校园内意外伤残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被保险人的校园内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被保险人的校园内意外伤残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
付金额达到其校园内意外伤残保险金额时,对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在参加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8.5)过程中(不包括学校的任何学生组织或个人名义组织
的校外活动)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我们按其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
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参加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过程中(不包括学校的任何学生组织或个人名义组织的校外活
动) 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
(JR/T0083-2013)(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 号)所列伤残项目的,我们依照该标
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约定的学校组织的
校外活动意外伤残保险金额给付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
起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该次意外事故导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可领取较严重项目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意外伤残保险金
的,我们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意外伤残保险金(投保前已有或因责
任免除事项所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所列的伤残,视为已给付学校组织的校
外活动意外伤残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被保险人的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被保险人的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