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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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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按照本主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见附表)给付质子重离子医疗保
险金。本主险合同约定的“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不包含手术、化学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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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子重离子治疗以外的放射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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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免疫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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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内分泌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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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靶向
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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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其它治疗的相关费用。
如您选择的保险计划所包含的指定医疗机构是海外特定质子重离子医疗机构,我
们在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外还承担如下费用的保障:
1. 转运费
指遵循医嘱且预先通过授权服务商批准使用救护车在同一城市内进行转院或者
运送时产生的费用。
2. 翻译费
指被保险人在医疗机构就诊时产生的与治疗相关的医学翻译费用。
3. 治疗直接并发症的费用
指治疗由本保险安排的海外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所引起的直接并发症的费用。这
些费用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保险人需要立即在治疗国的医疗机构进行医疗处置;
(2)目的是使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满足归国行程所需。
如果您选择的保险计划所包含的指定的医疗机构是海外特定质子重离子医疗机
构,那么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恶性肿瘤,需经过以下评估流
程并经授权服务商的安排,才能前往海外特定质子重离子医疗机构接受质子重离
子放射治疗:
一、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就医适应症评估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
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希望前往本合同约定的海外特定医疗机构接受质子重离
子放射治疗的,被保险人需提供下列证明和材料,我们指定的授权服务商将对被
保险人是否属于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适应症进行评估:
(一)保险合同凭证和被保险人完整填写并签署的理赔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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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指被保险人因接受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床位费、陪床费、护理费、膳食费、检查检验
费、治疗费、诊疗费、药品费,不包含手术相关费用、化学疗法、质子重离子治疗以外的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
肿瘤靶向疗法的相关费用。(1)床位费指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不高于双人病房的住院床位费(不包括单人病房、套房、家庭病床),
床位费可能因您选择的计划而存在限额。(2)陪床费指被保险人住院期间由医疗机构为其陪同人员提供床位产生的费用(陪同人员限
一名)。(3)护理费指住院期间根据医嘱所示的护理等级确定的护理费用。(4)膳食费指住院期间根据医生的医嘱,由作为医院内
部专属部门的、为住院病人配餐的食堂配送的膳食费用。膳食费应包含在医疗账单内;根据各医疗机构的惯例,可以作为独立的款项、
也可以合并在病房费等其他款项内。(5)检查检验费指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以诊断疾病为目的,采取必要的医学手段进行检查及检
验而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6)治疗费指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提供必要的医学手段而发生的合理的治疗者的技术劳务费和医疗器械
使用费,以及消耗品的费用,具体以就诊医院的费用项目划分为准。本项责任不包含如下费用:手术费用、物理治疗、中医理疗及其
他特殊疗法费用。物理治疗、中医理疗及其他特殊疗法物理治疗是指应用人工物理因子(如光、电、磁、声等)来治疗疾病,具体疗
法包括电疗、光疗、磁疗、热疗等;中医理疗是指以治疗疾病为目的,被保险人接受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医生实施的针灸治疗、推拿治
疗、拔罐治疗或刮痧治疗;(7)诊疗费又称医师费,指医护人员的专业诊断劳务费用。(8)药品费指被保险人在治疗地使用的,实
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由医生开具的具有治疗地当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医药产品注
册证书的国产或进口药品的费用。药品费中不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及相关规定中不予给付的下列药品:营养补充
类药品,免疫功能调节类药品,美容及减肥类药品,预防类药品以及中草药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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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疗法指针对恶性肿瘤的化学治疗。化学疗法是使用医学界公认的化学治疗药物以杀死癌细胞、抑制癌细胞生长繁殖为目的而进
行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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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疗法指针对恶性肿瘤的放射治疗。放射疗法是使用各种不同能量的射线照射肿瘤组织,以抑制和杀灭癌细胞为目的而进行的治
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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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免疫疗法指应用免疫学原理和方法,使用肿瘤免疫治疗药物提高肿瘤细胞的免疫原性和对效应细胞杀伤的敏感性,激发和增强
机体抗肿瘤免疫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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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内分泌疗法指针对恶性肿瘤的内分泌疗法,用药物抑制激素生成和激素反应,杀死癌细胞或抑制癌细胞的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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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靶向疗法指在细胞分子水平上,针对已明确的致癌点来设计相应的靶向治疗药物,利用具有一定特异性的载体,将药物或其他
杀伤肿瘤细胞的活性物质选择性地运送到肿瘤部位攻击癌细胞的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