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
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
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二、您或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是
需要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
将及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三、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
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
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四、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 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五、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顺序的,推定
受益人身故在先。
六、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或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
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
七、除另有约定外,全残保险金及满期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您、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保险金申请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保险金申请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
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
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
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
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本附加险合同项下的保险金申请人包括保险金受益人或其监护人,若保险
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保险金申请人为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继承人的监护
人。
由身故保险金申请人填写理赔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一) 保险合同;
(二) 身故保险金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当身故保险金申请人为监护人时,
还须提供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文件;
(三)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
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四)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