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旅行个人钱财损失保险条款(2020 版)
C00005032322020042305131
本附加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条款”)须附加于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主险条款使用。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境内或境外旅行时,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 被保险人寄存于登记入住酒店内的,由酒店提供的上锁保险箱内的个人现金(见释义 11.1)因被盗窃而遗失,
在被保险人取得酒店管理部门的书面遗失证明后,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赔偿责任。
2) 被保险人随身携带的个人现金因被盗窃或被抢劫而遗失,并于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附加条款保险事故发生之时
起的二十四小时内向保险事故发生地警方或其他有关部门报案并领取其出具的保险事故证明和个人现金损失报告
后,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赔偿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个人现金遗失的,或具备任一下列情形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由于被保险人遗漏或疏忽;
2)由于汇兑、货币贬值等因素引起的损失;
3)任何信用卡、代币卡或旅行支票丢失;
4)被保险人未积极调查或寻找失窃的个人现金;
5)可以从酒店、其他途径或其他保险公司获得赔偿的损失;
6)被保险人个人现金在公共场所无人照看或被保险人没有尽到看管义务;
7)非随身携带(比如放置于车辆内)或未存放于上锁保险箱;
8)随身携带的个人现金神秘失踪;
9)发生于原出发地(见释义 11.2)的个人现金丢失;
10) 被保险人在境外长期(超过 6 个月)工作学习期间,在其日常居住连续超过 6 个月的居住地发生的现金丢失;
11) 从事走私、非法贸易或运输活动;
12) 主险条款规定的责任免除事项。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保险期间内的旅行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累计限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
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投保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保险人和投保人可以在本保险
合同项下约定免赔额等限制条件。
1)被保险人应妥善照管其个人现金。
2)如本附加条款项下承保的个人现金遗失,被保险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查寻。
3)被保险人需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起的二十四小时内向保险事故发生地警方或其他有关部门报案并领
取其出具的保险事故证明报告。
4)如被保险人的个人现金在酒店遗失的,被保险人需提供酒店出具的保险事故证明。
一、由被保险人作为索赔申请人填写索赔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索赔:
1)索赔申请表;
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被保险人向保险事故发生地警方或其他有关部门报案并出具的保险事故证明文件正本及损失清单;
4)如被保险人的个人现金在酒店内遗失的,该酒店出具的保险事故证明文件正本,包括保险事故日期及经过;
5)若是商务旅行,需被保险人的雇主提供的加盖公章的被保险人商务旅行的证明;
6)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以上资料和证明是保险索赔的重要依据,如索赔申请人未能及时提供有关单证,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单证的
真实性及其记载的内容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负赔偿责任。
三、所有本附加条款的损失计算和保险金支付在涉及外国货币时,均折合人民币计算,并以人民币赔偿。有关汇
率以保险事故发生日的中国银行挂牌外汇兑换价为准。
四、若被保险人的损失可从酒店、其它途径或其他保险公司获得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先向对方请求给付或者赔偿。
保险人可根据有关单位或保险公司出具的相关单证或给付保险金证明,在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内仅承担被保险
人除前述赔偿额之外剩余部分的赔偿责任。如果被盗窃或被抢劫的钱财被发现或归还,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
人并向保险人退回已领取的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