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申请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消息之日起 30 日内将已领取
的身故保险金一次性返还给我们,本合同的效力由您和我们双方依法协
商处理。
一、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资料后,将在 5日内作出
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
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
此受到的损失。
三、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
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四、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
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
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再给付相应的差额。
申请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
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一、本合同的保险费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
明。
二、分期交纳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按照约定,在每个保
险费应交日交纳当期的保险费。
一、如果您在保险费应交日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应交日的次日起 60 日内
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
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
二、如果宽限期结束之后您仍未交纳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
时起效力中止,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书面或按照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方式申请且我们审
核同意后,您可向我们办理保单贷款。申请贷款时累计贷款金额本金和
利息
..
(见 10.14)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 80%,每次贷款期
限最长不超过 180 天。贷款利率按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
率执行。
二、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若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则
您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
三、当未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时,本
合同中止。
四、您申请保单贷款须提交保单贷款申请,并凭保险合同原件、您的有效身
份证件办理。
一、 您可以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功能,若您选择了保险费自动垫交,且您在宽
限期结束时仍未交纳应交保险费的,我们将以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的现金价
值扣除您尚未偿还的各项欠款之后的余额,自动垫交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的
应交保险费,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继续有效。我们将对保险费自动垫交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