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旅行家居保障保险(2019 版)
(京东安联)(备-普通意外保险)【2020】(附) 146 号
本附加保险合同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条款”)须附加于保险人主保险合同条款使用。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境内或境外旅行时,因以下原因造成其境内日常居住地(见释义)的室
内家庭财产(见释义)损失,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赔偿责任:
1) 火灾;
2) 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洪水;
3) 经常居住地室内的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暖气管道(含暖气片)突然破裂;
4) 盗窃或抢劫且在三个月以上未破案的;
保险人将在扣除免赔额(如有)后,支付重新购置价(见释义)或修补费用, 支付的费用将不超过以下金额中的
较少者:
1) 损失发生当时的全部修补费用;
2) 损失发生当时的重新购置价;
3) 保险单所载的本保障责任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
如因上述原因导致被保险人的家居物品被损坏且无法合理经济地修复,则视为该物品遗失,赔偿金额的计算为该
物品的重新购置价,但以保险单所载本保障责任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在前述情况下,本公司做
出赔偿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属于本公司。
对受损保险标的在替换或修复过程中,被保险人进行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保险人不
负责赔偿。
若被保险人的随身财产购买已超过一年,本公司于赔偿时可根据其磨损及折旧程度做出适当扣减或进行修复。
若被保险人为同一行程自愿投保由本公司承保的多种保险,如在不同保单中有相同保障利益的,则本公司仅按其
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
如保险单载有免赔额,本附加合同每件理赔物品的免赔额以保险单上载明本附加合同项下的免赔额为准,本公司
对小于免赔额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被保险人的家居物品损失可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赔偿,保险人仅负责补偿剩余部分。
一、 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室内家庭财产损失或损坏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 电机、电器、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弧花、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造成的自身
2) 任何由于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恶意或纵容行为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3) 由于管理当局没收,征用,扣押,合法或非法占用全部或部分被保财产(不论是暂时性或永久性)而引起的损
4) 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正常的磨损、折旧、虫蛀、发霉、腐烂、侵蚀、逐渐退化、光线
作用、或在加热、弄干、清洁、染色、更换或维修过程中、或因刮损、出现凹痕、机械或电力故障、使用不
当、手工或设计欠佳、使用有问题物料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坏;
6) 因管道(含暖气片)试水、试压致使管道破裂溢水造成的损失;
7) 被保险人境内的日常居住地于旅行开始前 30 天或以上並未有任何人居住;
8) 因房门未锁、窗户未关,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或窗外钩物所致损失;
9) 任何因被保险人的亲属、服务人员、承租人或任何其他在日常居住地合法居住或停留的人员所实施的盗窃或
1) 金银及制品、首饰、珠宝及制品以及其它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2) 遗失现金、有价证券、邮票、票据、印花、息票、地契、股票、旅行证件、代币卡(包括信用卡);
3) 古董或饰物、照相机、移动电话、手提电脑或个人商务助理设备(PDA);
5) 录制于磁带、记录卡、磁盘或其他类似设备上的数据;
7) 机动车辆(及其附件)、摩托车、船、发动机或其它运输工具;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每次旅行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