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
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
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对属于保险责任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
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利息损失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近一次
已公布的同期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
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
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
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失踪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法院判决
宣告死亡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确知其没有死亡
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后 30 日内向我们退还已领取的身
故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依法确定。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您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我们支付保险费。如果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您
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在每期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或之前支付对应各期的保
险费。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
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
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
起效力中止,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