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胆道系统缺血性坏死;
3、中枢神经系统病变:包括脑梗塞、脑出血、脑白质变性、脊髓损伤;
4、紫癜性肾炎:根据国际儿童肾脏病研究组协会(ISKDC)的分类标准,紫癜性肾炎(HSPN)
病理分级Ⅲ级及以上。
(十) 系统性红斑狼疮
是指一种由多种因素引起,累及多系统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必须由免疫和风湿科专家医
师等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符合EULAR/ACR 2019分类标准确诊为“系统性红斑狼疮”)。并有
系统性红斑狼疮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十一) 中度川崎病
是一种以全身血管炎为主要病变的急性发热出疹性小儿疾病。
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且有临床表现及血液、影像学、肾脏病理等实验室检查证据,并
且有下列条件之一。
1、伴有冠状动脉瘤,且冠状动脉瘤于最初急性发病后持续至少60天;
2、伴有冠状动脉瘤,且实际接受了冠状动脉瘤手术治疗;
3、因川崎病导致急性间质性肾炎或急性肾衰竭,并实际接受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治
疗;
4、因川崎病导致无菌性脑炎(脑膜炎);
5、因川崎病导致感音神经性耳聋,并出现持续时间超过90天且未能恢复的“中重度听
力损失”:经专科医生确诊因川崎病并发症导致的至少单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中度损害,在
500赫兹、1000赫兹和2000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或等于71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
试、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需提供理赔当时的听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
(十二) 吉兰-巴雷综合征
又称格林-巴利综合征(GBS),是以周围神经和神经根的脱髓鞘病变及小血管炎性细胞
浸润为病理特点的自身免疫性周围神经病。经专科医生根据《中国吉兰‐巴雷综合征诊治指
南(2019)》确诊患有吉兰-巴雷综合征,并有相应的临床表现及电生理检查、脑脊液检查
的实验室检查证据。
(十三) 重型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既往亦称为“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ITP),是一种获
得性自身免疫性、出血性疾病。须经专科医生依据确诊患有“重症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
症”或“难治性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并有相关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首
次出现相关的临床症状应在本保险合同观察期之后。
1、重症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指血小板<10×10
9
/L、就诊时存在需要治疗的出
血症状或常规治疗中发生了新的出血症状,且需要用其他升高血小板药物治疗或增加现有治
疗药物的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