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保险事故的性
质、原因、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条 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
人和有关医疗机构等进行调查和检查,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应当尽量予
以配合。
第十一条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医疗费用补偿原则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因每次遭受意外而接受治疗发生医疗费用,保险人针对
其给付的保险金以该次意外合理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
险、公费医疗、互助保险、除本保险外的其他商业保险、公益慈善机构、第三
方责任人等获得的补偿后的余额为上限。
释义
意外: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检查费:指被保险人发生的、符合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支/给付范围和标准的、
医学必要的检查、检验、化验和摄片等四项费用。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
其他类似的社会医疗保险,以被保险人实际参加者为准;被保险人未参加的,每
次意外合理医疗费用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执行。
医疗机构:指拥有合法经营执照,设立的主要目的为向受伤者和患病者
提供住院治疗和护理服务而非主要作为康复医院、诊所、护理、疗养、戒酒、
戒毒、养老院或类似目的,具有符合所在地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
疗设施,有合格的医生和护士提供全日二十四小时的医疗和护理服务的机构。
住院:指入住医疗机构的正式病房,并办理入出院手续,不包括门(急)
诊观察室诊疗、家庭病床、挂床住院、其他非正式的病床住院及不合理住院。
被保险人因非医疗目的自行离开病房十二小时以上(含)的,视为自动出院。
挂床:指住院过程中,一日内未接受与入院诊断相关的检查和治疗,或
者一日内住院不满二十四小时。遵医嘱到外院接受临时诊疗的不在此限。
门诊:指被保险人在医疗机构的门诊部或者急诊部接受的治疗。
试验性治疗:指不符合接受医疗所在地医学界认可实践的治疗方法、手
段、设备、药品等。
境内:指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境外:指非境内。
保险金申请人:指受益人或者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