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个人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注册号:C00009332622020012222901)
总则
第一条 合同构
在投保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医疗类保险合同(以的基础上,投
第二条 投保人
本附加险合同的投保人为主险合同的投保人
第三条 被保险人
本附加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为主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四条 受益人
除本附加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附加险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
第五条 保险责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初次投保时,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评定的二级以上(含院专科医
诊断,于等待期(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起始日起 30 (含))内初次患本附加险合同所
大疾人向还其险人
保险费,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于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起始日等待期后,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评定的二
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初次患本附加险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
种)
保险人按本附加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
终止。
责任免
第六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罹患本附加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人不承
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因被保险人的挑衅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四)被保险人从事非法、犯罪的活动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五)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
(六)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七)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八被保人从潜水滑水、滑、风板、蹦极跳伞水上托艇滑翔
攀岩动、活动拳击、柔、跆、空道、武术、摔比赛特技演、
马术赛马种车表演、赛运动驶卡车等高风动;
医生断患加险同所定义重大
(十)被保险人患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十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任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原能或能装造成的爆、灼、污
染或辐射。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被保险人患原位癌;
(二)被保险人投保前已有恶性肿瘤的复发或转移
八条 下列期间内,被保险人罹患本附加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
给付责任:
(一)依法被拘禁或服刑期间;
(二)患性传播疾病、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
保险金额和保险
第九条 保险金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本附加险合同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于保险单中载明
第十条 保险费
投保人应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
保险期
第十一条 保险期
本附加险同保险期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最长不过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
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 退还保险费义务
投保人符保险法规的退还保险费相关要求的,保险应当按照险法相关规定退还
期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三条 保险费交付义务
投保人应当在本附险合同成立时一次性交付全部保险费投保人未按约定交付全部保
险费的,本附加险合同不生效。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第十四条 保险金申请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和材料。保险
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以下料的,应提供其他法有效的材料。若险金申请人委托他
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明等相关保险
不承给付金的任。
(一)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二)保险单正本原件或其他保险凭证原件;
(三)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四)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评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
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重大疾病诊断证明书;
(五)保险申请人所能提供的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料。
其他事
第十五条 非保证续保
险期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申请产品,交纳保险费,并获得新的
释义
1、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基础计算的实足年龄。
2、保险:指与投保人签订本附加险合同的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重大疾病:
被保险人生符合以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应当国家卫生政部门评定的二级
(含二级)医院专医生明确诊断。
(1)
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
管和体腔扩散转移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理学检查结果明确,临床诊断属于世
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恶性肿瘤保障范围内
1) 原位癌;
2) 相当于 Binet 分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 相当于 Ann Arbor 分期 I 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 皮肤癌
(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 TNM T1N0M0 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
件:
1)
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
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
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
发病 90 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 50%。
(3)
脑中风后遗症
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的功能障碍
永久的功障碍指疾确诊 180 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种以上障碍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
能力全丧,无独立成六基本常生的三或三以上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竭,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肺脏的异体
手术
(包
括骨
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腔镜术不障范内。
(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双肾功能慢性不可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 90 天的
性透析治疗或实施肾脏移植手术
(7)
多个肢体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
完全性断离。
(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毒感染引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
查证实,并须满足列全部条件
1)
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
肝性脑病;
3)
B 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
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9)
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
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
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
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
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持续性黄疸;
2)
腹水;
3)
肝性脑病;
4) 充血性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围内。
(11)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指因患脑或脑膜导致的神经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80 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
能力全丧,无独立成六基本常生的三或三以上
(12)
深度昏迷
疾病意识,和体内需应,
斯哥昏迷分级(GCS,Glasgow Coma Scale)结 5 5 分以下,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
及其它生命维持系 96 小时以上。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围内
(13)
双耳失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 7.32 性丧失,在 500 赫兹、1000 赫兹
2000 赫兹音频率下,平听阈大于 90 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声导抗检测或听觉
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 3 周岁以上,并且提供申请理赔当时的听力丧失诊断
及检查证据。
(14)
双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
条件
1)
眼球缺失或摘除;
2) 矫正视力低于 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
视野半径小于 5 度。
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 3 周岁以上,并且提供申请理赔当时的视力丧失诊断
及检查证据。
(15)
瘫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机能永久完全
180 天后或意外伤害发 180 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
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16)
心脏瓣膜手术
指为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的手术。
(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因大脑进、不可逆变导致智重衰退或,临床表明显的认
障碍
退(CT)
核磁共
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自主生活能力完 全丧失,无
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8)
严重脑损伤
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损伤,导致神经系久性的功能。须
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
永久的功障碍指脑 180 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上障碍: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
能力全丧,无独立成六基本常生的三或三以上
(19)
严重帕金森病
是一种中神经系统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共济调等。须满足下列
件:
1)
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2)
主生活能全丧无法完成基本日常活活中的三项三项以上
帕金合征不在范围
(20)
严重Ⅲ度烧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 20%或 20%以上。体表面
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2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指不明原因的肺动脉压力持续性增高,进行性发展而导致的慢性疾病,已经造成永久不
逆性的体力活动能限,达到美国纽约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Ⅳ级且静息状态下
30mmHg。
(22)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是一组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进行性延
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
(23)
语言能力丧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 12 (声带完全切
除不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 3 周岁以上,并且提供申请理赔当时的语言能力丧失
诊断及检查证据。
(24)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骨髓血功能慢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胞减少及小板减少。须满
全部条件:
1)
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
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
② 网织红细胞<1%;
③ 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25)
主动脉手术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
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动脉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
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25 种重疾病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于 2007 4 3 2007 8 1
的《重大保险的疾义使用规中列明的,以 75 种重大疾病为保险人增
加的疾病
(26) 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指慢性肺部疾病导致永久不可逆性的慢性呼吸功能衰竭。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必须明确
并满足下列全部条
1)
休息时出现呼吸困难;
2)
动脉血氧分压(PaO2)<50mmHg;
3)
动脉血氧饱和度(SaO2)<80%;
4)
因缺氧必须接受输氧治疗。
(27)
多发性硬化症
多发性硬化症为中枢神经系统白质多灶性脱髓鞘病变,病变有时累及灰质。多发性硬
必须由医院的神经科专科医生确诊。典型脱髓鞘症状和运动及感觉功能障碍
据并
核磁共振检查(MRI脊液检查的典型改变。多发性硬化症必须造成经系
180 天以上。
(28)
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
指异常增生的绒毛组织浸润性生长浸入子宫肌层或转移至其他器官或组织的葡萄胎,并
已经进行化疗或手术治疗的。
(29)
严重全身性重症肌无力
是一种神经肌肉接头传递障碍所致的疾病,表现为局部或全身骨骼肌(特别是眼外肌)
疾病以累呼吸、上或下的近肌群肉,须满下列
1)
经药物治疗和胸腺切除治疗一年以上仍无法控制病情;
2)
能力全丧,无独立成六基本常生的三或三以上
(30)
严重冠心病
指根据冠状动脉造影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为三支主要血管严重狭窄性病变(少一支血
75%以上和其他两支血管管腔减少到 60%以上)动脉冠状
、前、回冠状包括前降左旋右冠状动血管
(31)
严重心肌病
指被保险人因心肌病导致慢性心功能损害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心功能衰竭。心功能衰
度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之心功能 IV 级。被保险人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
能力受限能从事任力活动。
(32)
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肾功能损害
指一种自身免疫性结缔织病于体内有大量致病性自身抗体免疫,造成组
。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断必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并须时满足下列条件:
1)
临床表现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四项:
① 蝶形红斑或盘形红斑;
② 光敏感;
③ 口鼻腔黏膜溃疡;
④ 非畸形性关节炎或多关节痛
⑤ 胸膜炎或心包炎;
⑥ 神经系统损伤(癫痫或精神症状
⑦ 血象异常(白细胞小于 4000/μl 或板小 100000/μl 或溶血性贫血)
2)
检测结果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① 抗 dsDNA 抗体阳性;
② 抗 Sm 抗体阳性;
③ 抗核抗体阳性
④ 皮肤狼疮带试验(非病损部位)或肾活检阳性
⑤ C3 低于正常值。
3) 狼疮肾炎致使肾功能减退(或损害),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系统性红斑狼疮造成肾脏功能损害,尿蛋白>2g/24 小时且持续性蛋白尿>+++;
②符合下列 WHO 诊断标准定义的Ⅲ型至Ⅴ型狼疮性肾炎。
世界卫生组织(WHO)狼疮性肾炎分型:
Ⅰ型(微小病变型)镜下阴性,尿液正常;
Ⅱ型(系膜病变型)中度蛋白尿,偶有尿沉渣改变;
Ⅲ型(局灶及节段增生型)蛋白尿,尿沉渣改变
Ⅳ型(弥漫增生型)急性肾炎伴有尿沉渣改变及/或肾病综合征;
型(膜型)肾病综合征或重度蛋白尿。
(33)
因职业关系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
指被保险在其常规业工作过程中遭遇外伤,或者职需要处理液或者其他体液时
上艾滋病病毒。
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感染必须是在被保险人正在从事其职业工作中发生,该职业必须属于下列职业
生和医生、护士、医院化验室工作人员、医院护工、医生助理和牙医助理、救
人员、助、消防队警察和狱
2)
血清转化必须出现在事故发生后的 6 个月以内;
3)
必须提供被保险人在所报事故发生后的 5
HIV 病毒阴性和/或 HIV 抗体阴性;
4)
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的 12 个月内证实被保险人体内 HIV HIV 抗体。
何因其他播方(包:性播或脉注毒品导致滋病病毒HIV)感
本项疾病保障范围内。
保险人具有获得和使用被保险人的所有血液样本的权利以及能够对这些样本进行独
验的权利。
(34)
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
指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且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因输血而感染
2)
提供输血治疗的输血中心或医院出具该项输血感染属医疗责任事故的报告,或者法
院终审判决或裁定为医疗责任;
3)
受感染的被保险人不是血友病患者。
何因其他播方(包:性播或脉注毒品导致滋病病毒HIV)感
本项疾病保障范围内。
保险人具有获得和使用被保险人的所有血液样本的权利以及能够对这些样本进行独
验的权利。
(35)
严重克隆病
一种肉芽肿性肠炎。被保险人所的克须已经造成瘘管形成并有肠梗阻
急性腹膜肠穿孔,必须有结检查和组理学证据
(36)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指伴有致命性电解质紊乱的急性暴发性溃疡性结肠炎,病变累及全结肠,表现为严重
便和系统性症状体征,治疗通常取全结肠切除和回肠造瘘术。溃疡结肠炎必须根
病理
险人了结(或瘘术
(37)1 型糖尿病
指因严重的胰岛素缺乏导致的一组糖、脂肪、蛋白质代谢异常综合症,且须依赖外源性
岛素进行机体的葡萄糖代谢和维持生命。本病须经血胰岛素测定、血 C 肽测定或尿 C 肽
定检查证实,且被保险人已经接受了持续的胰岛素治疗 180 天以上,并须满足下列至少
项条件:
1)
并发增殖性视网膜病变;
2)
并发心脏病变,并须植入心脏起搏器进行治疗
3)
至少一个脚趾发生坏疽并已实施手术切除。
(38)
肺源性心脏病
能衰竭程度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之心功能Ⅳ级。被保险人永久不可逆性的
力受限,能从事任体力活动
(39)
植物人状态
指被保险人已丧失大脑皮层功能,对外界刺激或体内需求皆无反应,人呈无意识状态,
干功能仍然保留,持续依赖外界生命支持系至少 30 天以上,该须由神经科专科医
诊并证明有永久性神经系统害。
由于酗酒或滥用药物所致的植物人状态不在保障范围内。
(40)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广(腕
、膝关节组(如手的多个指间、掌指关节
足的
多个足趾、跖趾关等)。类风湿性关节炎须明确诊断,并已达到类风湿性关节炎功能分
Ⅳ级的永久不可逆性关节功能障碍,且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晨僵;
2)
对称性关节炎
3)
类风湿性皮下结节;
4)
类风湿因子滴度升高;
5)
X 线显示严重的关节(软骨和骨)破坏和关节畸形。
(41)
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指因阿尔茨海默病以外的脑的器质性疾病造成脑功能衰竭导致永久不可逆性的严重
临床表现显的认知碍、异常和社力减退。人自主生力完 丧失
无法独立六项基本活活动中的三项以上常生活必续受 他人监护
,并影像
神经官能症、精神疾病及酒精中毒所致脑损害不在保障范围内
(42)
重症急性坏死性筋膜炎截肢
指一种由细菌侵入皮下组织和筋膜引起的急性坏死性软组织感染,可伴有毒血症、败血
症、
中毒性休克、弥漫血管内凝血及多器官衰竭。必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
细菌培养和临床表现符合坏死性筋膜炎诊断标准;
2)
病情迅速恶化,有脓毒血症表现
3)
受感染肢体被截肢(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
(43)
严重哮喘
指一种反复发作的严重支气管阻塞性疾病,经专科医生确诊,且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1)
过去两年中曾因哮喘持续状态住院治疗,并提供完整住院记录;
2)
因慢性过度换气导致胸廓畸形;
3)
在家中需要医生处方的氧气治疗法;
4)
持续日常服用口服类固醇激素治疗持续至少 6 个月。
保险人申请理赔时龄必须在年满 25 周岁之前。
(44)
严重川崎病
指一种血管炎综合征,临床表现为发热,皮肤病损和淋巴结肿大。本病须经专
生明确诊断,同时须由血管影或超声心动图检查证实,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
伴有冠状动脉瘤,且冠状动脉瘤于最初急性发病后持续至少 180 天;
2)
伴有冠状动脉瘤,且实际接受了对冠状动脉瘤进行的手术治疗。
(45)
严重弥漫性系统性硬皮病
是一种系性胶原血病引起进行性的皮肤、血管和内器官的弥性纤维化。本病
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由活检和血清学证据支持;
2)
疾病已经影响到肺脏、心脏或肾脏等内脏器官并且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① 肺脏:已造成肺脏纤维化,并同时出现肺动脉高压和肺心病
② 心脏:心脏功能衰竭程度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Ⅳ级;
③ 肾脏:已造成肾脏损害,并出现肾功能衰竭。
局限性硬皮病、嗜酸细胞筋膜炎和 CREST 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46)
丝虫病所致象皮病
指因丝虫染导致淋阻塞性出现严重淋巴水肿,达到际淋巴学淋巴肿分期第Ⅲ期,
表现为肢皮肿,患健肢增粗 30%以上,日常生活不能自理。
(47)
胰腺移植
因胰能衰竭,已经实施了在全身醉下胰腺的异体器官移植手术(供体必
是人体器官)
单纯胰岛移植、部分胰腺组织或细胞的移植不在保障范围内。
(48)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
指由专科生确诊为性坏死性胰腺炎,并已经接受了开腹手术进坏死组织清除、病
除或胰腺部分切除治疗
因酗酒或饮酒过量所致的急性坏死性胰腺炎以及腹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49)
严重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慢性反复的胰症导广泛、坏死、性钙假性
能障出现重糖尿病和养不。必满足条件
1)
医疗记录证实存在慢性胰腺炎反复急性发作病史;
2)
CT 胰腺广泛或逆行胰造影(ERCP)显示胰管扭曲、扩张和狭窄;
3)
持续接受胰岛素替代治疗和酶替代治疗 180 天以上。
(50)
克雅氏病
指一种不可治愈的脑部感染,导致急剧而渐进性的智力功能与活动衰退。须有保险人认
的专科医生根据临床测试、电图影像出诊断,并发现被保险人出现经系统异
及严
痴呆
(51)
严重肾髓质囊性病
指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为肾髓质囊性病,且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肾髓质有囊肿、肾小管萎缩及间质纤维化等病理改变;
2)
贫血、多尿及肾功能衰竭等临床表现;
3)
诊断须由肾组织活检确定。
(52)
严重的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指一种胆汁淤积综合征,其特征是肝内、肝外胆道因纤维化性炎症逐渐狭窄,并最终导
致完全阻塞而发展为肝化。病须经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等像学实,并须满足
部条件:
1)
总胆红素和直接胆红素同时升高,血清 ALP>200U/L;
2)
持续性黄疸病史;
3)
出现胆汁性肝硬化或门脉高压。
因肿瘤或胆管损伤等继发性的硬化性胆管炎不在保障范围内。
(53)
特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指自身免疫性肾上腺炎(既往称:特发性肾上腺皮缩)导致肾上腺萎缩和慢性肾
皮质功能减退。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明确诊断,符合所有以下诊断标准;
① 血浆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水平测定大于 100pg/ml;
② 血浆和尿游离皮质醇及尿 17 17
能减退
③ 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刺激试验显示为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
2)
已经采用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 180 天以上。
上腺结核艾滋病毒HIV)感或者滋病、感、肿所致原发上腺
功能减退和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不在保障范围内。
(54)
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坏疽
指包围肢体或躯干的浅筋膜或深筋膜受到溶血性链球菌的感染,病情在短时间内急剧
或病行相后证
(55)
开颅手术
因外、颅或脑动脉破裂被保
肿瘤裂动术治
瘤切术及原因开颅手术在保围内
(56)
严重肌营养不良症
指一组肌肉变性病变,临床特征为与神经系统病变无关的肌肉无力和肌肉萎缩。本附加
仅对肌营养不良症导致被保险人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六项基本常生活
动中
(57)
严重心肌炎
指被保人因严重心肌炎症性病变导致心功能损害造成持续的永久不可逆性的心功能
竭。
必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
心功能衰竭程度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之心功能Ⅳ级,或左室射血
30%;
2)
持续不间断 180 天以上;
3)
被保险人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
(58)
肝豆状核变性
指一种常色体隐性传的铜代谢缺陷病,以不同程度肝细胞损、脑退性病变
边缘有铜盐沉着环其临床特征,并须满足下全部条件:
1)
典型症状;
2) 角膜色素环(K-F 环)
3)
血清铜和血清铜蓝蛋白降低,尿铜增加;
4)
经肝脏活检确诊。
(59)
路易体痴呆
指一组在床和病理现上以波动性认知功能障碍、视觉和帕金综合征为临床特点
经变被保生活丧失立完
经官能症精神病及精中致脑损害在保范围
(60)
破裂脑动脉瘤夹闭手术
指因脑动脉瘤破裂造成网膜出血保险人实际在全进行的开颅动脉
闭手术。
、动
他颅手术本保范围内。
(61)
嗜铬细胞瘤
指发生在肾上腺或肾上腺外嗜铬组织的以分泌过多的儿茶酚胺为表现的神经内分泌
瘤。
嗜铬细胞瘤必须由内分泌专科医生诊断,并且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
临床有高血压症候群表现;
2)
已经实施了嗜铬细胞瘤切除手术
(62)
进行性核上性麻痹
中枢神经系统变性性疾病,临床表现为眼球运动障碍、假性球麻痹、帕金森综合征等。
被保险人自主能力完全丧失,无立完成六项基日常活活动中的三或三项以上,
须持续受他人监护
(63)
严重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
幼年型类风湿关节炎是一种儿童期发病的慢性关节炎,其特点为在高热和系统性病征出
现数月后发生关节炎。
湿
予以赔。
(64)
严重肠道疾病并发症
指严重肠道疾病或外伤导致小肠损害并发症,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至少切除了三分之二小肠;
2)
完全肠外营养支持三个月以上。
本项保险责任仅在被保险人 18 周岁以前提供保障。
(65)
严重瑞氏综合症(Reye 综合征,也称赖氏综合征、雷氏综合征)
氏综合征线粒体障碍脂肪障碍起短肪酸、血高,
瑞氏综合征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
有脑水肿和颅内压升高的脑脊液检查和影像学检查证据;
2)
血氨超过正常值 3 倍;
3)
临床出现昏迷,病程至少达到疾病分期的第Ⅲ期。
(66)
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
一种原因不明的慢肝脏的坏死性炎性疾病,体免疫机制被破坏,产生对肝脏自
抗原的抗导致自身疫反应,从而破坏肝细胞造成肝炎症坏死,进而发展为肝硬化。
足所有以下条件:
1)
高γ球蛋白血症;
2)
血液中存在高水平的自身免疫抗体,如 ANA(抗核抗体)SMA(抗平滑肌抗体)、抗
LKM1 抗体或抗-SLA/LP 抗体;
3)
肝脏活检证实免疫性肝炎;
4)
临床已经出现腹水、食道静脉曲张和脾肿大等肝硬化表现。
(67)
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
指因慢性心脏疾病导致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是心房的激动不能正
地传导到心室,造成心室率过于缓慢,出现心力衰竭和因大脑供血不足导致的晕厥、阿-
合征。必须明确诊并且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
患有慢性心脏疾病;
2)
曾经有晕厥、阿-斯综合征发作
3)
心电图表现为持续室性逸搏心律,心室率持续低于 40 /分;
4)
已经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
(68)
细菌性脑脊髓膜炎
指因脑膜炎双球菌感染引起的脑脊髓膜化脓性病变,且导致永久性神经损害,持续 90
天以上,并且脑脊液检查显示脑膜炎双球菌阳性。
永久性神损害是指细菌性脑脊髓膜炎引起的耳聋、明、动神经麻痹、瘫痪、
、智力或中度以上害,且上状持 90 天以上仍无改善迹象。
(69)
严重感染性心内膜炎
因细菌、和其生物感染生心脏瓣的炎或心室壁膜的炎症,引
闭不。须足下全部件:
1)
急性或亚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临床表现;
2)
血培养病原体阳性;
3)
心脏功能衰竭程度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Ⅳ级并持续 180
(70)
严重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yelodysplastic syndromes, MDS)是起源于造血干细胞的一组
异质性髓系克隆性疾病,特点是髓系细胞发育异常,表现为无效造血、难治性血细胞减少,
本附加险合同所指的严重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需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
由设有专门血液病专科的公立三级甲等医院血液病专科的主治级别以上的医师确诊;
2)
骨髓涂片检查同时符合发育异常细胞比例>10%、原始细胞比例>15%;
3)
少累 30 化疗或已骨髓移植
化疗日数的计算以被保险人实际服用、注射化疗药物的天数为准。
疑似病例不在保障范围之内
(71)
严重癫痫
本病的诊断须由神经科或儿科专科医生根据典型临床症状和脑电图及 MRIPET、CT
影相学检查做出。理赔时必须提供 6 月以的相关病历记录证明被保险存在经抗癫痫
药物治疗无效而反复发作的强直阵挛性发作或癫痫大发作,且已行神经外科手术治疗反复发
的癫痫。
发热性惊厥以及没有全身性发作的失神发作(癫痫小发作)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72)
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指由于患者自身骨髓造血功能异常或为了达到治疗肿瘤的目的,采集患者自己的一部
血干细胞,分离并深低温保,再输给患者使患者的造血功能和免疫功能新恢复的一
治疗
是必
(73)
肺淋巴管肌瘤
是一种弥漫性疾病,主要病改变肺间质、支气血管和淋巴管现未成熟
增生,同须满足下全部条件
1)
经组织病理学诊断;
2)
CT 显示双肺弥漫性囊性改变;
3)
血气提示低氧血症。
(74)
肺泡蛋白质沉积症
指肺泡和细支气管腔内充满不可溶富磷蛋白的疾病,胸部 X 线呈双肺弥漫性肺部磨
玻璃影,病理学检查肺泡充满有过碘酸雪夫(PAS)染色阳性的蛋白样物质并且接受了肺
洗治疗。
(75)
小肠移植
指因肠道疾病伤,已经实施在全麻醉下进行的肠异器官移植手术
生认为是学上必须情况下进行。
(76)
疾病或外伤所致智力障碍
指因严重头部创伤或疾病造成被保险人智力低常(智力低于常态。智力低常分为轻度
IQ50-70IQ35-50IQ20-35IQ<20。智
险人认可的专职心理测验工作者进行,心理测验工作者必须持有由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资格
定书。根保险人年对应的智表如韦克智力量表
智力
量表)。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造成被保险人智力低常智力低于常态)的严重头部创伤或疾病(以入院日期为准
保险 6 周岁以后;
2)
专科医师确诊被保险人由于严重头部创伤或疾病造成智力低常;
3)
专职合格心理检测工作者适时做的心理检测证实被保险人智力低常(轻度、中度、
重度或极重度)
4)
被保险人的智力低常自确认日起持续 180 天以上。
(77)
成骨不全症第三型
成骨不全症,又称脆骨病、瓷娃娃,患儿易发骨折、轻微的碰撞也会造成严重的骨折
种罕见的遗传性骨病。成骨全症第三型须有专科医生明诊断,同时符合下列所有条
1)
成骨不全症第三型之诊断进行的皮肤切片的病理检查结果为阳性
2)
X 片结果显多处骨折步脊柱后畸形
3)
有证明是因此疾病引致发育迟缓及听力损伤。
(78)
严重面部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面部表面积的 80%或 80%以上。
(79)
亚急性硬化性全脑炎
是麻疹或麻疹样病毒所导致的一种中枢神经系统慢性感染。中枢神经系统呈现灰质和白
质破坏为特征的慢性和急性混合存在的炎症。亚急性硬化性全脑炎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
脑电图存在周期性复合波、脑脊液 γ 球蛋白升高、脑脊液和血清中麻疹抗体滴度
升高;
2)
被保险人出现运动障碍,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各项基本日常生活
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80)
脊髓小脑变性
脊髓小脑变性症为一组以小脑萎缩和共济失调为主要临床特点的疾病。本病必须符合
全部条件
1)
脊髓小脑变性症必须由医院诊断,并有以下证据支持:
① 影响检查证实存在小脑萎缩
② 临床表现存在共济失调、语言障碍和肌张力异常。
2)
被保险人运动功能严重障碍,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基本日常生活
或者活动中的三项或者三项以上
(81)
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
是一种亚急性脱髓鞘性病,常发现于免疫缺陷的病人。必须由保险人神经
根据脑组织活检确定。
(82)
埃博拉病毒感
指埃博拉病毒感染导致的烈性传染病,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实验室检查证实埃博拉病毒的存在;
2)
从发病开始有超过 30 天的进行性感染症状。
(83)
严重继发性肺动脉高压
继发性肺动脉压力持续增高,导致右心室肥厚,已经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
限,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 IV 级。诊断需要由心脏科专家确诊,并且心
管检查报示静息状肺动脉平超过 30mmHg。
所有先天性心脏疾病直接或间接引起的肺动脉高压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84)
进行性风疹性全脑炎
指由风疹病毒感染引起的儿童和青少年的慢性脑炎。疾病确诊 180 天后,仍遗留下列
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
能力全丧,无独立成六基本常生的三或三以上
(85)
重症手足口病
由肠病毒引起传染,主足、腔等
发症:
1)
有脑膜炎或脑炎并发症,且导致意识障碍或瘫痪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2)
有肺炎或肺水肿并发症,且导致呼吸衰竭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3)
有心肌炎并发症,且导致心脏扩大或心力衰竭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86)
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又称为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或“渗出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发生脉络膜
生血管(CNV)异常生长穿透玻璃膜入视网膜,新生血管渗漏,渗出及出血。该病必
素眼血管造影检查提示新生血管成,并且必须由眼医生诊为湿性
年龄相关
性黄斑变性。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须提供近 3 个月内视改变显示情恶化的相关检查
告、诊断证明及病历报告。
(87)
脊柱裂
指脊椎或颅骨不完全闭合,导致脊髓脊膜突出,脑(脊膜突出或脑膨出,合并大小便
失禁,部分或完全性下肢瘫痪或畸形等神经学上的异常但不包括由 X 线摄片现的没有
合并脊椎脊膜突出或脑(脊)膜突出的隐形脊椎裂
(88)
弥漫性血管内凝血
指血液凝固系统和纤溶系统的过度活动导致微血管血栓形成、血小板及凝血因子耗竭
重出血,需要输注浆和浓缩血小板进行治疗。
(89)
血管性痴呆
指由缺血性卒中、血性中和造成记忆、认知和行等脑低灌注的脑血管疾病所致
认知障碍综合保险主生活能失,成六
神经官能症,精神疾病及酒精中毒所致脑损害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90)
原发性骨髓纤维化
原发性骨髓纤维化以骨髓纤维增生和髓外造血为特点,表现为进行性贫血、脾肿大、外
血幼稚细胞等保险人须由骨活检明确诊断发性骨髓纤维并满足下列所
180 天:
1) 血红蛋白<100g/l;
2) 白细胞计数>25×109/L;
3) 外周血原始细胞≥1%;
4) 血小板计数<100×109/L。
恶性肿瘤、中毒、放射线和感染所致的继发性骨髓纤维化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91)
失去一肢及一
指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单眼视力丧失及单肢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单眼视力丧失指单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患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
眼球缺失或者摘除;
2) 矫正视力低于 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
视野半径小于 5 度。
单肢肢体机能完全丧失,须满足下列至少一条件:
1)
任何一肢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2)
任何一肢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被保险人在 3 周岁之前因疾病导致单眼视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92)
婴儿进行性脊肌萎缩症
该病是累及脊髓前角细胞及延髓运动核的神经元退行性变性病。在出生后两年内出现
髓和脑干颅神经前细胞进行性机能障碍,伴随肌肉无力和延髓机能障碍。
(93)
多处臂丛神经根性撕脱
指由于疾病或意外导致至少两根臂丛神经根性撕脱,所造成的手臂感觉功能与运动功
全永久性丧失。该病必须由险人认可的专医生确诊,并且有完整的电生理检
果证
(94)
艾森门格综合
是一种先天性心脏病发展的后果。房、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等先天性心脏病,可
向右由于发展至器阻塞,出
膜从青紫发展紫时,称为艾森门格综本病诊断须有医生经超
心动
以下
1)
平均肺动脉压高于 40mmHg;
2) 肺血管阻力高于 3mm/L/min(Wood 单位)
3)
正常肺微血管楔压低于 15mmHg。
(95)
因器官移植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
指因器官移植而感染上艾滋病病毒(HIV)或患艾滋病。本病须满足如下全部条件
1)
在保险期间起始日之后,被保险人因治疗必须而实施器官移植,并且因器官移植而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艾滋病;
2)
提供器官治疗的器官移植中心或医院出具的此次因器官移植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艾滋
病,属于医疗事故的报告,或者法院终审裁定医疗事故并且不准上诉;
3)
提供器官治疗的器官移植中心或医院必须具有合法经营执照。
何因其他播方(包:性播或脉注毒品导致滋病病毒HIV)感
本项疾病保障范围内。
保险人具有获得和使用被保险人的所有血液样本的权利以及能够对这些样本进行独立
检验的权利。
(96)
严重急性主动脉夹层血肿
指主动脉壁在受到某些病理因素破坏后,高速、高压的主动脉血流将其内膜撕裂,以
动脉腔内的血流通过主动脉内膜的破口进入主动脉内壁而形成血肿。急主动脉夹
必须
确诊断,满足下列条件
1)
有典型的临床表现;
2) 有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CT)、磁振扫描MRI、磁共振血管造影(MRA)等影
学证据支持诊断;
3)
被保险人实际接受了急诊条件下进行的传统或微创开胸或开腹主动脉手术
慢性期主动脉夹层择期手术、经导管主动脉内介入手术治疗不在保障范围内。
(97)
肌萎缩脊髓侧索硬化后遗症
以肌肉无力及萎缩为特征,并有以下情况作为证明:脊髓前角细胞功能失调、可见的肌
动、挛、外部射、响皮脊髓束、音障
须由专科医生以适当的神经肌肉检查肌电图(EMG。本疾病必须导致严
明)
(98)
严重结核性脑膜炎
由结核杆菌引起的脑膜和脊膜的非化脓性炎症性疾病。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
出现颅内压明显增高,表现为头痛、呕吐和视乳头水肿;
2)
出现部分性、全身性癫痫发作或癫痫持续状态
3)
昏睡或意识模糊;
4)
视力减退、复视和面神经麻痹。
(99)
严重慢性缩窄性心包炎
由于慢性心包炎症导致心包脏层和壁层广泛瘢痕粘连、增厚和钙化,心包腔闭塞,形成
一个纤维瘢痕外壳使血管根部受压,阻心脏舒张。慢性缩窄心包须被
条件
1)
心功能衰竭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Ⅳ级,并持续 180
2)
已经接受了经下列任何一种手术路径进行的开胸心包剥离手术或心包切除手术。
① 胸骨正中切口;
② 双侧前胸切口;
③ 左前胸肋间切口。
经胸腔镜、胸壁打孔进行的手术、心包粘连松解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100)
胆道重建手术
指因疾病或胆道创伤导致接受涉及胆总管小肠吻合术的胆道重建手术。手术必须由保
认可的专科医生认是医疗必须的情况下进行。
胆道闭锁并不在保障范围内
4、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2)移动:自己从一
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 便
(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
盆浴
5、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指肢体的大关节中两大关节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肢体指包括肩关节的整
或包括髋关节的整下肢
6、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指无法发出四种语音(包括口唇音、齿舌音、口音和喉头音)
任何三种、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
咀嚼吞咽能力丧失,指因牙齿以外原因导致器质碍或能障碍,以致
除流质食外不能摄或吞咽的状态
7、永久不可逆
自疾病确诊或意外伤害发生日起,经过积极治 180
,不
8、专科医生
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
格证书》;(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
册;(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
(4)
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9指人类免疫缺乏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后天性免疫缺乏综合症,英文缩写为AIDS
世界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综合症病
其抗体,
或艾
艾滋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即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 HIV。
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的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滋病。
10、先天性疾病指一出生时就具有的疾病(症状或体征)。这些疾病是指因人的遗传
(包括染色体以及位于其中的基因)发生了对人体有害的改变而引起的,或因母亲怀孕
期间受到内外环境中某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因素的作用,使胎儿局部体育异,导
儿出生时有关器官、系统在构或功能上呈现异常。
遗传性疾病: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
疾病,通常具有由亲代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
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
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10)定。
11发生在生殖器官的内源性或外源性通过性行为或非性行为传播的传播
疾病。
12、肢指人体的四肢,即左上肢、右上肢、左下肢和右下肢。
13、无有效驾驶
指被保险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
(1)
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2)
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3)
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
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实习期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
(4)
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机
车;
(5)
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
业性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6)
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其他情况
驾车。
14、无有效行驶
指下列情形之一:
(1)
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
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的机
交通工具;
(3)
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的机动交通工具。
15、
未满期保险费=保×(1-保险期间经过天数/保险期间的天数)
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16、保险金申请人:指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其他自然
人。
17、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