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账户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
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
值与基本保险金额之和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自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后身故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
值与基本保险金额之和,扣除身故之日前
180 日内增加的可选基本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自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内身故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 2 年内
向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
11
给付本合同
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如果您曾申请增加可选基本保险金额,并且在增加部分生效之日起 2 年内,被保
险人因自杀导致身故,我们对该增加部分不承担保险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
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猝死、自杀以及自伤均不属于意外伤害。
6
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
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7
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者鉴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者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8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1)没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颁发或者认可的驾驶资格证书;(2)
驾驶与合法有效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4)在驾驶证有效期内未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的;(5)驾驶证已过有效期的。
9
无合法有效行驶证指发生保险事故时没有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登记制度的规定进行登记并领取机动车行驶证
或者临时通行牌证等法定证件。包括下列情形之一:(1)未办理行驶证或者行驶证在申办过程中的;(2)机动车行驶证被依
法注销登记的;(3)未在行驶证检验有效期内依法按时进行或者未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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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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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