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非移
民类签证拒签保险(2023 版)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是旅游意外伤害类保险(以下简称“主
险”)的附加险。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
险。
凡主险合同内容与本附加险合同相关的部分以及本附加
险条款,均为本附加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
款与主险保险条款若有内容冲突,则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
主险合同终止的,本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
效的,本附加险合同也无效。
第二条 本附加险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同主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办理非移民类签证
被有权受理的使领馆拒签,对其已经支付且无法退还的签证
费用,保险人按照“(签证费用-次免赔额)×赔偿比例”
计算赔偿签证拒签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