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被保险人全残的,应提供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
(六)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
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申请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索赔材料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
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除提交上述材料外,保险金申请人申请身故保险金时,为确定事故原因,保险人有权
要求由司法鉴定机构对事故原因进行鉴定,如进行尸体检验等。
释义
【旅行期间】指从离开被保险人日常居住地或日常工作地(“去程”)开始,至返回被
保险人日常居住地或日常工作地(“回程”)为止的期间。
【急性病】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前未曾接受治疗及诊断或曾接受治疗及诊断
但已临床治愈,在保险期间内突然发生必须立即在医院接受治疗方能避免损害身体健康的疾
病。不包括既往疾病、慢性病、精神病、精神分裂、艾滋病、性传播疾病、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疾病或缺陷、先天性畸形、牙齿治疗、预防性手术等非必须紧急治疗的手术、器官
移植。
【临床治愈】指经过医生的辅助检查,药物以及相关的手术等手段,使患者的症状体征
全部消失。
【既往症】指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生效日之前已经确诊罹患的、或知道(应当知道)
的有关疾病或症状。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本保险合同生效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长期治
疗未间断的;医生已有明确诊断,治疗后症状未完全消失,有间断用药情况的;未经医生诊
断和治疗,但症状明显且持续存在,以普通人医学常识应当知道的。
【并发症】指疾病在发展过程中偶然引起的另一种疾病或症状,且新引起的疾病或症状
非医务人员的过失所致。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 HIV。艾
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 AIDS。在人体血液或
其他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
病毒;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滋病。
【法定传染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
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传染病病种并予以
公布。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
是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 号)并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备案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