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image/png;base64,iVBORw0KGgoAAAANSUhEUgAABB0AAAACCAIAAACbqDOUAAAACXBIWXMAABYlAAAWJQFJUiTwAAAAHUlEQVRYw+3BMQEAAADCoPVPbQwfoAAAAAAAAL4GGLAAAZiQ8xIAAAAASUVORK5CYII=)
一、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
....
(见10.14)、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
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
三、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资料。
由您或主合同的被保险人、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豁免保险费申请书,并提供下列
证明和资料:
一、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由本公司认可的残疾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三、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资料。
一、委托他人申请豁免保险费时,受托人还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
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二、受益人、被保险人或者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时,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请豁免保险费,其合法监护人还必须提供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者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和
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
三、上述申请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资料。
一、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豁免保险费申请人
在申请身故豁免保险费时还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具有最终法律效力的宣告
死亡证明文件。
二、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非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
死亡的,我们将以人民法院出具的具有最终法律效力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所确
定的死亡日期为被保险人身故日;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因意外
事件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我们将以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被保险
人身故日。
三、若被保险人在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之后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保险金申请
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消息之日起 30 日内将已经豁免的保险费
一次性返还给我们,本附加合同的效力由您和我们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一、 我们在收到豁免保险费申请书及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资料后,将在 5日内作出
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申请
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豁免保险费义务。
二、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豁免
保险费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一、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二、分期交纳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按照约定,在每个保险费应
交日交纳当期的保险费。
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必须随主合同及其附加合同保险费一同支付,不能单独交
纳。
一、 如果您在保险费应交日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应交日的次日起 60 日内为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