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旅行变更保险条款(互联网版)
(报备文件编号:京东安联发〔2023〕264 号)
(注册号:C00005031922023080121751)
一、附加保险合同订立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须附加于保险人主保险合同使用。
二、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前或旅行期间:
1.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见释义 1)死亡、因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而需要住院治疗(见释义 2);
2.被保险人遭受劫持;
3.被保险人身故,因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须医疗运送、遣返或住院治疗;
4.旅行出发地、途径地或目的地突发暴动(见释义 3);飞机、火车或轮船承运人雇员罢工;突发恶劣天气
(见释义 4)、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传染病(见释义 5);
5.旅行途经地或目的地突发恐怖活动(见释义 6),且该恐怖活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被保险人原计划前往的或正在旅行的国家的政府因该恐怖活动的发生发布了不宜旅行警告或外国旅客
立即离开当地的建议;
(2)中国政府建议中国公民或居民立即从该事件发生地撤离。
则:
在旅行出发前 7 个自然日内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需变更行程,保险人依据本附加合同约定,以保险单所载
明的保险金额为限,赔付该被保险人已支付的实际未使用且不可退还的旅行预付费用(见释义 7);
在旅行出发后,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需提早结束行程直接返回原出发地(见释义 8),或更改预定行程,保
险人依据本附加合同约定,以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赔付该被保险人已支付的实际未使用且不可
退还的旅行费用,或为前往旅行目的地或返回日常居住地或日常工作地而支出的合理且必需的额外旅行费
用(见释义 9),两者以高者为准。
但若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于《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旅行延误保险条款(互联网版)》、《京东
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旅行缩短保险条款(互联网版)》或《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旅行取
消保险条款(互联网版)》项下获得赔偿,则保险人不再给付本附加合同项下保险金。
三、责任免除
(一)主保险合同中所有责任免除(如适用)均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与本附加合
同有相抵触之处,则应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二)对于下列情形造成的损失,或具备任一下列情形/行为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被保险人若以信用卡签帐方式支付费用后,已按信用卡发卡机构的相关规定,提交声明书请求发卡银
行暂停付款或将其缴付款项扣回的;
2. 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或为其该次旅行预付公共交通工具、酒店或其它旅行费用时已获知或已可能获知导
致旅行变更的情况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当时已经宣布或已经发生的任何罢工、其它工人抗议活动或
暴乱,和气象部门已发布预告的或当时已经发生的任何自然灾害或已经宣布的突发传染病;
3. 被保险人或其直系亲属因投保时或旅行出发前 7 个自然日之前已存在的意外伤害、疾病或其并发症住
院治疗;
4. 任何可以从政府、酒店、航空公司、旅行社、其它旅行服务机构或其它保险应当能得到退还或赔偿的
费用;
5. 被保险人违法犯罪行为所导致的损失;
6. 被保险人旅行目的是为了医学治疗或该旅行违背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