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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附加超龄人员
保险条款
(注册编号:C00010831922022042970901)
第一条 本条款是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类各主
险的附加险条款。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悖之处,以本
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宜,以主险条款
准。主险效力终止,本附加险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无效,
本附加险亦无效。
第二条 经投保人申请、保险人同意,鉴于投保人已交
付了附加保险费,对于其他条件均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仅
被保险人年龄超出保险合同限制的自然人,保险人可以扩展
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