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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法定节假日意外伤害双倍给付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注册编号:
C00012932322021122224693
总则
第一条 鼎和财险各种互联网专属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为本附加险合同的主险合同
(以下简称“主险合同”)。主险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
单等,凡与本附加险合同相关者,均为本附加险合同的构成部分。凡涉及本附加险合
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的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的条款
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尽之处,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
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第三条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险合同的
保险责
第四 在本附加同的保险间内,被人在法定假日见释间因
受主险合围内的意外伤事故,并故发生之起一百八十日该事故造身故
或伤残的险人按照主险同的约定身故保险、伤残保险金再按照同金额
给付法定节假日意外伤害保险金。
责任免
第五条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承担本附加险合同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定节以外假日包括但不国务定的全国
地方日)周末务院调休成的期间生的故造身故
残的;
(二)主险合同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均适用于本附加险合同。
保险金
第六 保险保险承担险金的最。本加险合同定节
假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期
第七条 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与主险合同一致。
保险金申请与给
第八 保险金申向保险人请给付保时,除提主险合同的索赔材
外,还应保险事故发生法定节假间的证明料。保险人未提供
料,险人法核申请实性,保无法实部担给保险
责任。
释义
第九条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险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法定国务院《年节及纪日放假办规定于全体公放假的节
日,包括年、春节、清节、劳动端午节、秋节、国庆节述节日对的放
假调休日期。如国务院对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有调整的,依照最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