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的保险费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投保时一次性交纳的保险费,应符合我们的规定。
(二)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在被保险人生存的情况下,投保人可申请追加保险费,
经本公司审核同意,本公司将按约定的交费金额收取追加保险费。追加保
险费交费金额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
(三)投保时您与我们约定的定期转入的保险费。
一、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每月结算日保险合同账户价
值不足以交纳我们按本合同第 5条第 5.3 款约定应收取的当月风险保险
费,自该结算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
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风险保
险费。
二、若您在宽限期内交纳保险费,保险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进入保险合同账
户,我们将从保险合同账户中扣减您欠交的风险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
效。
三、若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纳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
中止。
我们将于本合同生效日为本合同建立保险合同账户。该账户资产的投资组合以
及运作方式由我们确定。我们会向您提供每个保单年度的保险合同状态报告,
告知您保险合同账户的具体情况。
一、初始费用是指您交纳的保险费进入保险合同账户之前所扣除的费用。
二、对于投保时一次性交纳的保险费,我们按您所交保险费的 1%收取初始费
用。
三、对于追加保险费,我们按您所追加保险费的 1%收取初始费用。
四、对于转入保险费,我们按您所转入保险费的 1%收取初始费用。
一、我们对本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收取相应的风险保险费。风险保险费根据被
保险人的到达年龄、性别及风险保险金额决定。本合同的风险保险金额等
于有效保险金额扣除保险合同账户价值之后的余额,且不低于零。每千元
风险保险金额应收取的年风险保险费请详见附表《年风险保险费费率表》。
每日的风险保险费为年风险保险费的 1/365。
二、在本合同生效日、复效日及以后每月结算日零时,我们按照当时的风险保
险金额及当月的实际天数从保险合同账户中收取当月风险保险费。您每次
追加保险费、按相关约定转入保险费时,我们将按照当时增加的风险保险
金额及当日至下一个结算日的实际天数从保险合同账户中收取对应的风
险保险费。若您欠交以前应交的风险保险费,我们也将同时收取您欠交的
风险保险费。
一、每月 1日为结算日。我们根据保险合同账户的实际投资运作状况,确定上
月的结算利率,每月从结算日起 6个工作日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