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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住院治疗期间,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给付其一周岁以下哺乳期婴儿在合同约定的医院或
医疗机构留宿发生的加床费。
11、重症监护室床位费:指住院期间出于医学必要被保险人需在重症监护室进行合理
且必要的医疗而产生的床位费。重症监护室指配有中心监护台、心电监护仪及其他监护抢救
设施,相对封闭管理,符合重症监护病房(ICU)、冠心病重症监护病房(CCU)标准的单人
或多人监护病房。
12、药品费:指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由医生开具的具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医药产品注册证书的国产或进口药品的费
用。但不包括营养补充类药品,免疫功能调节类药品,美容及减肥类药品,预防类药品,
以及下列中药类药品:
a.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单方、复方中药或中成药品,如花旗参,冬虫草,白糖参,
朝鲜红参,玳瑁,蛤蚧,珊瑚,狗宝、红参,琥珀,灵芝,羚羊角尖粉,马宝,玛瑙,牛
黄,麝香,西红花,血竭,燕窝,野山参,移山参,珍珠(粉),紫河车,阿胶,血宝胶
囊,红桃 K 口服液,十全大补丸,十全大补膏等;
b.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如鹿茸,海马,胎盘,鞭,尾,筋,骨等;
c.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炮制的各类酒制剂等。
13、膳食费:指住院期间根据医生的医嘱,由作为合同约定的医院或指定医疗机构内部
专属部门的、为住院病人配餐的食堂配送的膳食费用。膳食费应包含在医疗账单内,根据各
医院或指定医疗机构的惯例,可以作为独立的款项,也可以合并在病房费等其他款项内。
14、治疗费:指住院期间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提供必要的医学手段而发生的合理的治疗
者的技术劳务费和医疗器械使用费,以及消耗品的费用,具体以就诊合同约定的医院或指定
医疗机构的费用项目划分为准。本项责任不包含如下费用:物理治疗、中医理疗及其他特
殊疗法费用。
15、护理费:指住院期间根据医嘱所示的护理等级确定的护理费用。
16、检查检验费:指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以诊断疾病为目的,采取必要的医学手段进
行检查及检验而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包括 X 光费、心电图费、B 超费、脑电图费、内窥
镜费、肺功能仪费、分子生化检验费和血、尿、便常规检验费等。
17、手术费: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手术项目的费用。包括手术费、麻醉费、手术
监测费、手术材料费、术中用药费、手术设备费;若因器官移植而发生的手术费用,不包
括器官本身的费用和获取器官过程中的费用。
18、医生费:指包括外科医生、麻醉师、内科医生、专科医生的费用。
19、救护车使用费:指住院期间以抢救生命或治疗疾病为目的,根据医生建议,被保险
人需医院转诊过程中的医院用车费用,且救护车的使用仅限于同一城市中的医疗运送。
20、化学疗法:指针对于恶性肿瘤的化学治疗。化疗是使用医学界公认的化疗药物以杀
死癌细胞、抑制癌细胞生长繁殖为目的而进行的治疗。本合同所指的化疗为被保险人根据医
嘱,在合同约定的医院或指定医疗机构进行的静脉注射化疗。
21、放射疗法:指针对恶性肿瘤的放射治疗。放疗是使用各种不同能量的射线照射肿瘤
组织,以抑制和杀灭癌细胞为目的而进行的治疗。本合同所指的放疗为被保险人根据医嘱,
在合同约定的医院或指定医疗机构的专门科室进行的放疗。
22、肿瘤免疫疗法:指应用免疫学原理和方法,使用肿瘤免疫治疗药物提高肿瘤细胞的
免疫原性和对效应细胞杀伤的敏感性,激发和增强机体抗肿瘤免疫应答,并应用免疫细胞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