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战争(释义六)、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2)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在逃期间;
3)被保险人在酒精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4)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释义七)、无有效驾驶证(释义八)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释义九)的机动车期
间;
6)被保险人进行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练习期间;
7)被保险人作为军人(含特种兵)、警务人员(含防暴警察)在训练或执行公务期间;
8)被保险人参与任何职业体育活动或任何设有奖金或报酬的体育运动期间;
9)被保险人进行滑翔翼、滑翔伞、跳伞、探险活动(释义十)、非固定路线洞穴探险、特技表演(释义十
一)、任何海拔 6,000 米以上的户外运动及潜水深度大于 18 米的活动期间。如保险人进行风险评估后同意
拓展承保时,不受本责任免除的限制;
10)被保险人必须借助登山绳索、登山向导(非旅行社导游)完成的登山活动期间;借助水下供气瓶(非呼
吸管)设备完成的潜水活动期间(但除外在旅游景点的专业潜水教练指导下进行的休闲潜水活动);
11)被保险人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
为准)期间(包括但不限于服药治疗或心理行为治疗期间);
12)被保险人从事采矿业、地下作业、山洞作业、水上作业、5 米以上高处作业的职业活动期间;
13)被保险人从事航空或飞行活动期间,包括身为飞行驾驶员或空勤人员,但以缴费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
航班机或参与飞行活动的除外。
第六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
载明。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费按照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和所选计划确定。投保人须按本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费支付方式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投保时约定。
1.一次性缴付保险费
若一次性缴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未交清保险费的,保险合同不
生效;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2.分期缴付保险费
若分期缴付保险费的,在缴纳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缴纳日(见释义十二)前足额
缴纳对应的保险费。如未缴付首期保险费,保险合同不生效,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如投保人未按约定缴纳其余各期保险费,保险人允许投保人在保险单约定的延长期内补缴保险费,如被保
险人在延长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在正常交费对应的保险期间内或本条约定的
延长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需投保人先行补交所有未缴期间的保险费,
或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后,在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所有未缴期间的所有未缴保险费。如投保人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