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盛世福享禧悦养老年金保险,第 7 页,共 8 页
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您和本公司均可以委托保险公估机构等依法设立的独
立评估机构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
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每一个保单年度内本合同生效日期的对应日(不含本合同生
效日当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保单周年
日举例:假设保单生效日期是 2023 年12 月1日,则以后每年 12 月1日为保单周年
日,第 1个保单周年日为 2024 年12 月1日,依次类推。
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者年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年生效对应日零时
止为一个保单年度。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若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本合同期满日指领取期间届满日。
若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一次性领取,本合同期满日指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日。
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的本合同期满日举例:假设保单生效日期是 2023 年12
月1日,约定领取年龄为 60 周岁,被保险人出生日期是 1980 年12 月20 日,那么
养老年金领取日即被保险人年满 6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是 2041 年12 月1
日;合同期满日即领取期间届满日是 2056 年12 月1日。
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一次性领取的本合同期满日举例:假设保单生效日期是 2023
年12 月1日,约定领取年龄为 60 周岁,被保险人出生日期是 1980 年12 月20 日,
那么合同期满日即养老年金领取日,是 2041 年12 月1日。
按照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趸交保险费或年交保险费乘以
已交费年度数计算。本合同交费期未满时,已交费年度数指保单年度数;本合同交
费期已满时,已交费年度数指您与我们约定的
交费年期数(见释义)
。若发生基本
保险金额减少,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减少比例相应减少。
当您选择的本合同交费方式为趸交时,交费年期数为 1;当您选择的本合同交费期
限为十年交时,交费年期数为 10;当您选择的本合同交费期限为二十年交时,交费
年期数为 20;当您选择的本合同交费期限为交至 55 周岁时,交费年期数为 55 减去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当您选择的本合同交费期限为交至 60 周岁时,交费年期数为
60 减去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当您选择的本合同交费期限为交至 65 周岁时,交费
年期数为 65 减去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本公司
退还的那部分金额。保单年度末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在保险单或批
注上列明。每个保单年度中,本合同所具有的现金价值根据本合同实际经过的日数
计算。
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
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及第二十一条规定)。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
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
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