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人在境外身故的,根据被保险人亲属的要求,救援服务机构或其授权代表根据事发当地实
际情况并在不违反当地法律的情况下安排遗体保存或火化,且将被保险人之遗体或骨灰送返
被保险人亲属指定的地点或被保险人的合法有效证件所载的住所地。
遗体/骨灰送返服务所需费用包括尸体防腐、保存、火化、运输及骨灰盒等材料和服务
费用,我公司承担的此项费用总数最高以合同上载明的相应的服务限额为限。
(三)当地安葬/丧葬费
被保险人因遭受主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并完全且直接导致被保
险人在境外身故的,根据被保险人亲属的要求并在不违反当地法律的情况下,救援服务机构
或其授权代表安排在事发当地安葬被保险人。我公司承担安葬费用,最高给付金额以合同上
载明的相应的服务限额为限。
(四)亲属前往处理后事
被保险人因遭受主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并完全且直接导致被保
险人于三十(30)天内在旅途中身故的,根据被保险人亲属的要求,经救援服务机构许可,
该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可以前往被保险人身故地,我公司负责承担该名亲属一套往
返被保险人身故地与亲属所在地的普通航班经济舱机票、船票或火车票的费用以及实际支出
的合理住宿费,最高以合同上载明的相应的服务限额为限。
(五)亲属慰问探访
经救援服务机构的授权医生与主治医生共同认定被保险人在境外的预计住院时间超过
八(8)日(不包括 8 日),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经救援服务机构许可,该被保险人的一名
成年直系亲属可以前往被保险人住院地点探视,我公司负责承担该名亲属一套往返普通航班
经济舱机票或其他更经济的交通方式的费用以及实际支出的合理住宿费,最高以合同上载明
的相应的服务限额为限。
(六)紧急搜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由此成为搜索、救援或寻找行动的目标,对于此项责任,
我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搜救费用,但最高以合同中载明的相应的服务限额为限。
(七)休养期的饭店住宿
如经被保险人的主治医生和救援服务机构共同认为被保险人出院后因医疗上的需要应
在当地休养,救援服务机构将安排该被保险人在出院后立即入住当地一间普通酒店以便其休
养,我公司负责承担酒店房间费用,最多补偿天数和每日费用限额于合同载明。
(八)紧急返回居住地国家
当被保险人境内的直系亲属身故时,如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途中(不包括移民)且
需要紧急返回居住地国家时,救援服务机构将安排其返程,我公司负责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
张单程经济舱机票费用。
(九)安排并支付未成年子女回国
如果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突发急性病、紧急医疗转运或遭遇身故而导致随行
未满十八周岁(含)之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救援服务机构安排被保险人未成年子女搭乘普
通航班经济舱经最短路径返回中国境内,我公司负责承担一张单程经济舱机票的费用,但被
保险人原有机票应交由我公司处理。必要时,救援服务机构将安排护送人员护送该未成年子
女回国并由我公司负责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 在主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遭受主保险合同约定的意
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时,可通过我公司的救援服务电话联系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救援服务
机构,救援服务机构及其授权医生将向被保险人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的医疗救援服务,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