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旅行延误保险条款(互联网版)
一、附加保险合同订立
本附加保险合同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须附加于保险人主保险合同使用。
二、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境内或境外旅行时,由于任何外部原因(见释义 1)(包括但不限
于自然灾害(见释义 2)、恶劣天气、机械故障、航空管制、航空公司超售、恐怖分子行为、其他旅客行为
(见释义 3)、罢工、暴动、劫持或怠工及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而导致被保险人原计划搭乘
的公共交通工具(见释义 4)延迟,且延误连续达到保险单所载的时间,保险人以保险单上所载本附加合
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按照本附加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出发延误是自原计划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原订开出时间开始计算,直至搭乘最早便利的替代公共交通工
具的开出时间为止。
到达延误是自原计划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原订到达时间开始计算,直至被保险人搭乘最早便利的替代公
共交通工具抵达原计划目的地为止。
保险人按出发延误和到达延误两者较长者为赔付标准。
但若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于《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旅行变更保险条款(互联网版)》、《京东
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旅行缩短保险条款(互联网版)》或《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旅行取
消保险条款(互联网版)》项下获得赔偿,则保险人不再赔付本附加合同项下保险金。
三、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旅行延误或造成任何下列损失,或具备任一下列情形的,保险
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或旅行出发前或为该次旅行预订公共交通工具时,已获知或应该获知存
在可能导致旅行延误的情况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当时已经宣布或已经发生的任何罢工或其它工人抗
议活动,和气象部门已发布预告的或当时已经发生的任何自然灾害或已经宣布的突发传染病;
2. 被保险人办理完登记手续后,未能准时登乘公共交通工具(由于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事故而导致被保险
人未能准时登乘除外);
3. 被保险人因自身原因未搭乘预定的公共交通工具;
4. 被保险人未能按预定行程办理登记手续或被保险人未能从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处取得旅行延误时数及
原因的书面证明;
5. 被保险人未能登乘最早便利的替代交通工具;
6. 被保险人因改签产生的延误;
7. 被保险人原预订航班被取消后,被保险人乘坐其他非航空类交通工具到达目的地产生的延误;
8.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旅行出发前已经发生或宣布的罢工或工人抗议性活动,从而导致公共交通不能正常
运营,未能采取其它合理可行的旅行安排方案;
9. 直接或间接由流行疫病或大规模流行疫病爆发引起的延误;
10. 任何因被保险人个人原因导致的延误;
11.被保险人以非乘客身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12.购票时间在航班原定起飞时间前 48 小时以内或原定起飞时间之后的;
13.被保险人搭乘的航班为中转联程航班,且航班中转地在境内的;航班中转地在境外,且中转联程航班
预留时间不足 90 分钟的;
14.主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免除事项(如适用)。